图为深圳新闻网无人机拍摄于2018年3月19日的画面
大量的小蓝单车堆放在龙岗区水官高速旁的空地
针对深圳市场投放的小蓝单车已集中到龙岗某地存放这个情况,于智亮律师认为,这样做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他说,消费者和共享单车之间是一种运输租赁的合同关系,现在把小蓝单车集中存放,导致消费者无法便利地使用,也就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和隐瞒的行为,严重损害到消费者的权益。从《合同法》来看,作为消费者就可以主张合同撤销,或者是根据《合同法》第52条是属于合同无效,消费者完全可以根据合同无法使用的现状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