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监管层对于私募基金监管不断深化,中国基金业协会最新发布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以下称《指引》)的通知,对私募基金名称进行了规范管理。2019年1月1日之后,新备案私募基金名称将不得含有“安全”“保险”“信托计划”等字样,而对于存续产品也可以按照《指引》调整产品名称。
对于私募产品名称,《指引》中明确要求私募投资基金名称不得明示、暗示基金投资活动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含有“安全”“保险”“避险”“保本”“稳赢”等可能误导或者混淆投资人判断的字样。WIND数据显示,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含有保本字样的产品有三只,其中包括结构化产品;含有避险字样产品有12只,其中三只于今年成立。含有安全字样的产品25只,主要包括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边际等。稳赢则是私募较为偏爱的命名词语,共有464只产品名称中具有稳赢字样。《指引》中还规定,私募基金产品不得违规使用“高收益”“无风险”等与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匹配的表述。
此外,私募基金还不得非法使用知名人士姓名、知名机构的名称或者商号。不得使用“资管计划”“信托计划”“专户”“理财产品”等容易与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混淆的相同或相似字样。
《指引》第四条要求,私募投资基金名称不得含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不得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不得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最佳业绩”“最大规模”“名列前茅”“最强”“500倍”等夸大或误导的字样。
银河基金研究中心胡立峰表示,私募基金名称的规范,是私募基金自律管理的基础性一步。也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各方在开展业务时更加理性、理智与慎重。(记者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