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2019年12月16日讯 (记者钟国斌)深交所近日发布《关于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深交所股票上市费包括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依据上市公司总股本定额收取。
《通知》称,自发布之日起,深交所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元(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初费,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上市初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自2020年1月1日起,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元(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年费,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上市年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调整是深交所在目前标准基础上,进一步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预计将为深市上市公司减负超过1亿元。据悉,上交所也将在主板和科创板调降上市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