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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消委会针对“涉疫”投诉发布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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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消委会针对“涉疫”投诉发布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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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至4月8日,宝安区消委会共受理1500多宗消费投诉,其中涉疫消费投诉200多宗,主要集中在酒店、机票、旅游、租房、快递和防疫用品,如口罩、额温枪、消毒水等。

宝安日报2020年4月10日讯 据悉,2月1日至4月8日,宝安区消委会共受理1500多宗消费投诉,其中涉疫消费投诉200多宗,主要集中在酒店、机票、旅游、租房、快递和防疫用品,如口罩、额温枪、消毒水等。对此,宝安区消委会及时安排专人跟进解决,协调难点是对涉及国外机票和国外旅游,解决方案是推迟使用或退款,关于退款所造成实际损失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投诉案例一

投诉人任小姐1月20日在天猫平台上购买了都市大药房旗舰店的袋鼠医生一次性医用口罩共计100只,当时显示卖家为有货状态(广东省内可以发货,省外可以补运费发顺丰),任小姐与卖家协商年后发货,卖家同意。2月10日,投诉人要求卖家发货,卖家出具了长垣市(河南省的生产厂商所在地)政府征用通知,而非深圳市或者广东省征用通知,且并无任何支援疫情发生地的证明。任小姐怀疑卖家将其预定的口罩加价卖给了其他消费者,当前无货,所以不予发货,同时钻政策的漏洞,意图蒙混过关,投诉人要求卖家按照消费者保护法中的条款给予3倍赔偿。

宝安区消委会:经过多次协调,被投诉商家坚持退款,没有同意赔偿,双方未达成和解,宝安区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向行政部门举报。

投诉案例二

投诉人袁小姐2019年11月17日在马来西亚亚洲航空公司购买了9张2020年2月8日由昆明飞曼谷的往返及曼谷飞普及的往返机票,总价格20623元,因疫情和职业关系,其中几位购票人为医护人员及老师,无法按时前往,消费者于1月26日申请退款,被诉方(马来西亚亚洲航空公司)久未退款,之后,被诉方发送邮件给消费者表示不符合退款申请,消费者不同意,多次协商无果。

宝安区消委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已于2020年1月23日向各运输航空公司发文称,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24日0时起,此前已购买民航机票的旅客自愿退票的,各航空公司及其客票销售代理机构应免费办理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由于起飞始地非深圳,非深圳管辖,宝安区消委会已经建议消费者向民航局投诉解决,其他关于机票投诉的案例,经协商后已经向消费者退款,部分航空公司承诺可推迟一年内使用。

宝安区消委会针对涉疫投诉的几点提示

1.审慎辨别交易信息、慎重选择交易对象和交易方式,在进行付款交易前,建议消费者首先与卖家详细沟通了解卖家自身信息及货物信息,要求卖家提供其身份信息、货物来源渠道保障及质量保障信息等材料,同时,需对购买的商品种类、质量要求、发货时间、价格标准、货物未收到或货物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等问题以聊天记录等书面方式进行明确约定。尽量采取货到验货后再行付款的方式进行交易,避免在收货前将所有款项一次性付清。

2.注意收集保留交易证据。消费者应注意消费过程留痕,对卖家个人信息、商品宣传和介绍信息、协商记录等以截图、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保留。转账付款时,应当写明款项支付用途及目的。

3.及时追踪商品发货及运输情况。付款后,建议消费者及时追踪商品发货及运输情况,如卖家违反约定迟延不予发货的,应当提高警惕,及时协商处理,要求卖家退还支付的款项。

4.收货后及时进行验收并注意验收留痕。收到货物后,建议消费者及时进行查验,查验过程中可通过视频等方式进行记录,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卖家反馈并要求解决。

5.及时维权。对于无法协商解决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进行报案和举报。

[责任编辑: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