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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宝车乐购活动”6000万购车券开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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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宝车乐购活动”6000万购车券开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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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区商务局获悉,宝安区最近开展的促进消费系列活动之“宝车乐购活动”个人购车补贴开始接受申报,第一批申报受理时间从5月12日至5月20日。

宝安日报2020年5月14日讯 记者昨天从区商务局获悉,宝安区最近开展的促进消费系列活动之“宝车乐购活动”个人购车补贴开始接受申报,第一批申报受理时间从5月12日至5月20日。

4月9日,宝安区重磅发布《宝安区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宣布将通过“宝i企”小程序,向市民发放总金额2亿元的各类消费代金券。促进消费措施包含8大项,其中汽车消费是促进消费行动的一大重点,宝安区计划安排6000万元,鼓励消费者在宝安区购买汽车并给予消费补贴,同时对在宝安区组织车展的单位进行补贴。

《宝安区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第五条规定,自2020年4月15日起,市民在符合参与“宝车乐购活动”条件的宝安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或新能源新车(均不包括货车、客车),裸车价(不含税价)在20万元以下的给予每辆5000元的消费补贴,购买裸车价(不含税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给予每辆1万元的消费补贴,1人只限领取1次车辆补贴;市民凭购车发票通过销售门店统一向宝安区商务局申领补贴。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操作细则,区商务局于5月12日开展“宝车乐购活动”个人购车补贴(第一批)申报工作。市民需提交的基本材料包含:《个人购车补贴申请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汽车销售企业需提交的材料包含:汽车销售企业购车补贴申请表、个人购车补贴申报汇总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区商务局发出的《关于开展“宝车乐购活动”个人购车补贴(第一批)申报的通知》要求:汽车销售企业负责通知并收集汇总自2020年4月15日起在本企业购车的市民需提交的基本材料,对照当时每日填报的《宝安区“宝车乐购活动”汽车企业销售日报表》的销售数量,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日期和具体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汽车销售企业购车补贴申请表》、《个人购车补贴申报汇总表》,并把以上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每一页材料应加盖公章。个人购车补贴(第一批)受理的对象为于2020年4月15日至4月20日下午6点前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原则上,汽车销售企业需对照当时每日填报的《宝安区“宝车乐购活动”汽车企业销售日报表》的销售数量收集齐全材料后再申报(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受理申报时间内收集齐全的,请附上书面情况说明后先行申报)。

记者了解到,“宝车乐购活动”个人购车补贴(第一批)受理申报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至5月20日。汽车销售企业应于规定时间内邮寄或现场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至宝安区商务局;《汽车销售企业购车补贴申请表》、《个人购车补贴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可压缩发送至邮箱:bajck@baoan.gov.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公司序号+公司名称+个人购车补贴申报资料+第一批”。

[责任编辑: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