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关键节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发挥税收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全面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重治理。聚焦实现税收管理到税收治理的迭代,更加主动在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局中定位、谋划、推进税收,通过完善增值税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从单向度管理到体系化治理的迭代。
强制度。聚焦实现政策驱动到制度变革的升级,跳出传统的暂时性、灵活性、动态性的政策性变革依赖,对税收职能作用、税务部门结构功能作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性设计,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相关税收立法进程、健全依法规范征税收费制度体系,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优服务。聚焦实现管理导向到服务导向的转变,深刻领会税收工作的人民性,从传统以管理需要为核心的改革取向,转向以纳税人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突出税收公平原则、便利原则,通过简并税种管理等完善便民办税制度体系,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
以“先行示范”的担当谋划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圳方案”。
观大势。要从税收发展历程中总结梳理。深圳经济特区试行的以“税负从低、优惠从宽”为特征的企业所得税、流转税制改革和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深圳初期招商引资的“外引内联”、中期经济总量的“做大做强”和近年来深圳向“高科技产业之城”转变,均发挥着重要作用。回顾深圳经济和税收发展的轨迹,总结两者间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经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理解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税收工作相关内容,谋划部署新时代税收治理现代化目标任务。特别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改革阶段论,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全面推进、积厚成势,着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的系统集成、税收治理能力的协同高效。
察优缺。要系统归纳中国税收制度优势。中国税收制度中,党对税收的全面领导、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税费收入组织、与改革开放进程相适应的税制改革、两分两合后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优化升级的税收营商环境建设、飞速发展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深化的税收共治体系等,都具有显著优势,要巩固坚持、发展完善。要清醒认识当前税收治理差距。当前税法税制不够完备规范,税收法律级次不够高,税制不够简化,税种配置不够合理,地方税体系不健全,征管服务不够科学优质,信息管税能力不够强大。这些差距和不足要有主张、有定力地改进完善。
提质效。要进一步优化税收治理体系。围绕构建与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地方税体系,充分运用中央赋予的在政策变通、法律调整、综合授权改革试点等方面特别安排,在国家授权下探索地方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特殊税收安排等事项,为综合授权改革等做好政策研究储备。要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坚持善治法治共治,持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健全跨区域税务执法协调机制,打造全新税收执法质量控制体系。健全税务监管模式,用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深化分级分类风险防控,坚决防范打击偷逃骗税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同时落实双重管理体制,优化绩效管理、数字人事、人才工程等带队机制,把税收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
开启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征程,全面提升深圳税收工作质量。
夯基础。要更好保障国家治理财力。发挥改革后统征优势,组织好税费收入,确保国家税费收入安全。助力完善税收分权体制,合理配置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健全地方税体系以培育稳定的地方税源,构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发挥好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更好维护国家税收主权。加强税收竞争合作,合理运用税收政策工具,有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流动,助力推进建立新时代国际税收体系,服务“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税收在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要作用。
立支柱。要更好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落实税收法定,持续规范课税、用税等政府行为,确保取之于民有度、用之于民有方。保持税收中性,审慎处理税收授权用权,保障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更好维护国家市场统一,避免地方政策洼地及财税无序竞争等现象。要更好发挥税收调控职能。稳定宏观经济,加强税收“自动稳定器”政策研究,用好税收“相机抉择工具”,引导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等目标。特别是强化逆周期调节,应对经济下行,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激发经济内生动力。
强保障。要更好服务社会综合治理。深化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挖掘税收数据“金山银库”,优化执法服务、服务政府决策、化解治理风险。健全纳税信用制度,优化评定、共享、挂钩等,推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双剑合璧”,在“税感”时代服务好国家治理。要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调节收入分配,以税收促进公益慈善等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加强税收引导,支持教育、医疗、养老等,促进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助力完善绿色税制体系,助推节能减排等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障最普惠的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