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深圳凯瑞健身有限公司
投诉来源: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刘女士
消费者要求:赔偿医药费及退还剩余会员卡费用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20年10月31日在商家处办理会员卡并报名瑜伽培训课程。11月24日,本人在商家处进行瑜伽培训后感觉腿部不适。11月25日,经医生诊断本人腿部损伤。多次联系商家协商无果。诉求:赔偿医药费及退还剩余会员卡费用。
我会工作人员收到投诉后,立刻联系消费者核实情况。2021年1月14日下午,我会工作人员组织消费者及商家负责人调解。经沟通,商家负责人表示:第一、公司正在放假将于2021年2月19日重新营业;第二、刘女士投诉事宜会与任课老师核实,于1月18日答复我会。1月18日下午致电商家负责人,其表示任课老师否定消费者刘女士陈述的事实,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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