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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唐思: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春节即将到来,我也代表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向大家致以新春的问候。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在这里举行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深圳海事局2021年全力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十大举措的相关情况。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今天的发布人,他们是:
深圳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曲义江先生;
深圳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黄怀深先生;
深圳海事局安全管理处处长张怀志先生;
深圳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石万里先生。
下面请曲义江副局长作介绍。
曲义江:尊敬的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海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事机构承担着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等多重使命。2019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同年12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率先出台了《发挥海事作用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充分发挥海事职能作用、助力深圳成为全球标杆城市的同时,赋予了深圳海事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的光荣使命。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以来,我们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意见》落实开局战,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深圳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2020年,根据《意见》的部署,我们全力打造海上安全示范区,制定实施《深圳海事局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行动方案(2020-2025年)》,在深圳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牵头成立了深圳市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有力推动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年,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密切联系深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出台《深圳海事局2021年全力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十大举措》。
在介绍这十大举措之前,我想通过十组数据与各位一起回顾一下2020年深圳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情况。
《2020年深圳市水上交通安全十组数据》
一是深圳港向“世界最安全港口”持续迈进。2020年,深圳辖区船舶交通流量约63万艘次,船舶进出港50万艘次,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率0.025‰(万分之零点二五)。
二是深圳海上搜救应急能力不断增强。全年共接警226次,开展搜救行动123次,搜救时间1044小时,救助遇险人员185人,救助船舶11艘,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97.9%,挽回损失8800万元。
三是严把疫情水上入境“第一道关口”。保障疫情期间船员换班应换尽换,全年累计完成换班4447人次,指导辖区船舶船员异地换班2433人次,协调包括23名外国籍船员在内的51起船员伤病救助工作,期间未发生因船员导致的境内感染病例。
四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取得实效。出台15项便利化举措,助力深圳港实现逆势增长,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65亿吨,同比增长2.79%,其中集装箱吞吐量2654万标箱,同比增长3.02%,累计为企业减负4.60亿元。
五是“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全年完成行政检查执法任务12498单、行政审批17649单,连续7年保持政务服务窗口有理或无理投诉均为0,全年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均为0。
六是服务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连续保障世界最大LNG枢纽港海上安全运输14年零事故,LNG船舶进出港2459艘次,接卸货8216万吨,折合天然气约1191亿立方米。
七是重大涉水工程安全保障持续强化。做好深中通道、机场三跑道等重大涉水工程安全保障工作,全年涉水工程94宗,施工船舶745艘次,实现了涉水工程建设“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目标。
八是助力“深圳蓝”成为靓丽城市名片。持续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和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工作,深圳港船舶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由2015年的1.8万吨降至2019年的0.17万吨,助力深圳2020年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六。
九是深圳航运企业诚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深圳辖区32家航运公司中有6家诚信公司,占比为全国平均水平11倍。深圳港籍船舶共计41艘船舶被评为安全诚信船舶,总数在全国34个船籍港中名列前三甲。
十是深圳重点工程建设保障更加有力。为全市包括地铁、隧道在内的各类工程弃土外运提供重要保障,加强对11处弃土海上外运装船点的监管,全年保障约6万艘次弃土外运船舶进出港安全,累计通过船舶外运弃土5200万方。
成效来之不易,安全仍需努力。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没有终点。2021年,我们将围绕全力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落实好下面的十大举措:
一、强化口岸船舶疫情防控
加强国际航行船舶入境审批和动态监管,强化水上交通组织和管理。健全航运公司和海员外派机构疫情防控信息通报机制,保障船员换班和换证安全顺畅。推动辖区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及相关人员优先接种疫苗,对辖区港澳航线公司船员实行严格备案管理。在深圳东西部水域划定临时隔离锚地,健全船舶防控疫情应急反应处置预案。完善海事非现场监管模式,建设“海事非现场监管示范工程”,实施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海事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
加快推动西部出海航道二期、深水应急锚地、东部LNG港区海事工作船码头建设,提升深圳辖区海上能源运输、海上休闲旅游区、核电海上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完善海上应急搜救机制,修订大型邮轮船舶险情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深中通道、机场三跑道、海洋新兴产业基地等重大涉水工程施工安全保障工作,实施24小时现场安全保障,打造涉水工程安全监管样板区。推动实施海上自主水面船、E航海等项目,建设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5G等多手段融合的船岸通信系统,为深圳港发展提供安全高效的助航信息、船舶交通组织、水域污染预控等海事服务,加快建设“陆海空天”一体化保障体系。
三、服务深圳高端航运业发展
探索完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推动“中国前海”国际船籍港登记船舶发展壮大。推动前海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建设。创新邮轮安全管理模式,支持国内首艘五星旗豪华邮轮落户深圳。加快设立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建设,推动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深圳海上国际LNG加注中心建设,助力打造深圳国际中转港。简化游艇出入境查验手续,探索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建设。推进外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就业手续便利化。
四、优化涉海安全法规体系
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深圳市水上体育娱乐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列入立法计划,加快《深圳国际船舶条例》立法进程。研究出台更加安全便利的管理措施,做好各类海上活动赛事服务保障工作,为海洋博览会、国际游艇展等大型赛事活动提供水域临时开放、现场交通组织等安全保障服务,助力共建粤港澳健康休闲湾区。
五、构建涉海安全综合治理机制
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督办考核工作机制,推进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涉海安全重大风险纳管、重大隐患清零。推进海事、港口安全监管融合机制,在航运公司监管、涉客船舶、危险货物监管等方面形成执法协作机制,实现执法结果互认、监管信息共享。联合公安、交通、海洋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推动构建市级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六、健全海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按照“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要求,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源头治理机制,着重完善海事领域信用体系和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机制。健全行业自治管理机制,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入级检验业务,培育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健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推动成立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协会。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技术的智能场景应用,更加高效运行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构建“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的“三最”海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七、深化海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在电子政务建设成果基础上,依托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平台,持续深化海事“放管服”改革。通过取消、调整一批许可备案项目实现“减事项”,通过船舶船员证书“证照电子化”、“多证合一”实现“减证照”,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通过建设“秒报”、“秒批”智能自动化审批系统实现“零跑腿、零待时”。强化与深圳“数字政府”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加强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系统推广应用,打造审批项目极简、审批手续极简、客户体验极简的“极简”海事行政审批模式,助力深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八、持续强化船舶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监测监管示范工程建设,建设涵盖东、西部辖区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管系统,开展船舶绿色能源动力技术研究。支持深圳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产业发展,加快相关配套服务和监管举措落地。强化防治船舶水污染排放监督检查,增进跨部门、跨区域船舶污染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合作,推动船舶污染物岸上接收设施建设取得成效。推动电子联单信息化建设。做好重点水域溢油监视监测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提升辖区溢油应急预警预控能力。
九、助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
建设船员职业公共服务保障平台,着力构建船员职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增强船员队伍的获得感和责任感。实施船员考试智能化评估试点,提升船员考试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首家外资船员培训机构落户前海,提高船员培训水平,提升中国船员国际竞争力。持续助力深圳海洋大学学科建设,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商学院,打造国际型、示范型、领先并适度超前的学科范例,为促进深圳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十、积极参与全球海事治理
健全国际海事研究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国际海事履约及研究机制,在国际公约及规则制订中积极发挥海事专业优势,提升国际海事话语权。推动建立国际港口城市海事管理合作交流机制,组织实施“中国-东盟液化LNG(LNG)船舶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与合作项目”,持续强化国际海事交流合作。密切深港及粤港澳大湾区海事管理协作,在船舶港口国监督、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海上搜救应急、事故调查、航海人才教育等多领域深化合作,全面提升区域海事协作水平。
上述十大举措涵盖了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方方面面的工作。这既是深圳海事局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的直接体现;也是深圳海事主动作为、积极创新,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聚力、为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探路、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服务的具体行动。2021年,我们将瞄准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目标,全力推动海上安全示范区十大举措落地见效,为广大市民守护一方水域平安,切实维护深圳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谢谢大家。
唐思:谢谢曲局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名称。下面开始提问。
记者:我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记者,刚才曲局长在发言过程中提到了在去年的时候,深圳市成立了国内首个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我们在前期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在下一步有什么重点工作安排?
张怀志: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在海上,关联度很多、涉及面很广,在船舶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问题隐患,只要一个环节发生问题,都有可能引发事故,酿成大祸。在此背景下,为了实现协调联动,共同维护深圳水域安全,深圳市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成立于2020年5月,是全国首个由直属海事局牵头成立,地方政府统一协调的水上交通安全领域常设议事协调机构。深圳市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成员单位包括了深圳海事局,像宝安、南山等涉海区政府,交通、海警等涉海相关单位应该发挥专业的协同作用。
深圳市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我们在协同开展“涉海隐患清零”方面持续发力,在“认识清、责任明”方面下功夫。对于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通过水安会在健全机制方面做文章,我们全面梳理了影响深圳水上交通安全的相关问题隐患,在构建相关涉海隐患排查、联动治理等方面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水上交通安全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格局不断完善。2020年,我们以“全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统筹协调各相关涉海单位以及涉海区政府,系统排查出了8类影响深圳水上交通安全的问题隐患,通过挂牌督办的方式持续推进开展综合整治,应该说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
接下来,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深圳市安委会的协调下,继续发挥水上交通安全领域方面的专业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纵深推进深圳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保障深圳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也为“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谢谢。
记者:我是深圳新闻网的记者,今年预计有很多市民留在深圳过年,去东部游玩将会成为市民重要选择,在确保东部水上休闲活动安全方面,海事部门会有哪些举措?
黄怀深:谢谢这位记者提问,在确保春节期间市民水上休闲活动安全上,我们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部署安排:
一是提早研判部署。我们将根据往年的历史数据、今年留深过年的政策安排以及春节期间的气象预报信息,及早分析研判辖区水上休闲观光活动的态势,及早谋划部署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监管资源和监管措施,努力为留深过年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我们将持续督促游艇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求彻底整改存在问题,形成有效管理闭环;督促相关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高度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持续强化恶劣天气预警预控,切实做好防范冬季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防抗工作,防止出现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三是严格安全监管。节前,我们已经对游艇、休闲旅游船舶等从事休闲观光活动的船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防止这些船舶“带病出航”;春运期间,我们将着力强化现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超载人定额、不遵守禁限航规定、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配合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四是强化协同联动。目前,东部海滨的水上活动,有的涉及交通运输、有的涉及文体旅游、有的涉及渔业捕捞、有的融合多种业态,我们将强化与相关涉海单位协调联动,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推动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职责,促进我市滨海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将结合宣贯春运工作要求,以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双进”为抓手,力促水上休闲活动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要求有关企业、船舶高度关注气象信息和海事部门发布的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开航前自查等制度。
记者:我是香港商报的记者,我们注意到海事部门在疫情防控方面开展了许多工作,而船员换班是海上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请问接下来在换班方面有什么更进一步的措施?
石万里:谢谢这位记者。
自疫情发生以来,深圳海事局高度重视船员换班工作,保障船员各项合法权益。我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船员换班等各项工作。通过制定《疫情期间船员换班工作指引》,指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协调船东、船员外派机构、代理和港口等各单位保障到港船舶船员换班应换尽换。对于换班过程中船员反映的突出问题,我们积极协调市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推动解决了如“船员下船隔离时间起算”等关系船员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保障船员各项合法权益,稳定船员队伍,保障国际物流链畅通。
当前,随着国内多地出现零星新冠肺炎病例和春运的来临,统筹好疫情防控和船员欢度新年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通过以下几点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指导企业做好船员换班计划。保障服务到期的船员应换尽换,督促企业特别是在换班过程中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政策。
二是检查企业落实船员劳工条件履约情况,保障春节期间船舶物资供应,使在船船员安心工作,最大化减少人员不必要下船。
三是畅通船员反映问题渠道,积极解决船员合理诉求。
四是进一步指导企业完善公司体系制度,加强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是密切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根据航运业特点,研究对策,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建言献策,协助做好相关政策制定工作。
深圳海事局作为市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深圳市防止新冠肺炎经水运口岸输入,保障国际物流链畅通作出贡献。
唐思:谢谢石处,如果没有提问的话,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发布会图文实录将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发布。谢谢各位记者朋友,谢谢各位发言人!祝各位新春快乐!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