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深圳市清瑶灯饰有限公司
投诉来源: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汪女士
消费者要求:道歉并及时整改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在某电商平台的该商家店内购买灯具,但商家未在承诺时间发货,向其了解未发货原因,其表示质检未通过,要求商家对延误行为进行道歉并及时整改,经协商未果。
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商家均未回复,我会工作人员多次以电话及信息尝试联系商家,商家始终未回复,拒绝配合调解。经查,商家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2010号中深花园B座2601-H23。
在此,深圳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此商家消费。消费前可通过“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315消费通”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315消费网”、深圳信用网、“i深圳”APP、百度“爱企查”等平台查询经营者的消费评价指数。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