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深圳分行:“守好钱袋子,过好幸福年”谨防非法集资诈骗
2023-01-21 09:25
来源: 深圳新闻网

邮储银行深圳分行:“守好钱袋子,过好幸福年”谨防非法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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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1月21日讯(记者 朱琳)辞旧迎新、岁末年初之际,又是一个人人手上钱包鼓、诈骗分子都来堵的非法集资诈骗事件高发期。邮储银行深圳分行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谨防以“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披着财富管理、养老计划、绿色发展、区块链、元宇宙、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的外衣,蛊惑人心、非法吸收资金的活动和行为,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护住家人的钱袋子,过好幸福年。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对高额回报保持警惕的态度;选择正当的投资渠道。

以下情形要警惕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法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陈昕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