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辞职时遇到一个奇葩事,老板要求我必须写一份放弃年休假及相应工资的声明才支付我离职工资和出具离职证明。我正好想着问老板要未休年休假的工资呢!我该不该签这份声明呢?”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支付离职工资和出具离职证明不得以放弃年休假及相应工资为前提条件。而且,公司通过胁迫方式要求你放弃年休假及相应工资,并不是你真实的意思表示,你只要举证证明公司存在胁迫行为(例如:录音、聊天记录、公司未及时发放离职工资和离职证明)的证据,公司应承担不利后果。
年休假虽然是职工的法定假期,但在实践中有不少公司总想方设法让年休假停留在纸上,对于职工而言,应提高自身维权意识,积极主动享受休假权。
在具体操作上,职工在工作期间应主动向用人单位申请年休假,最好通过书面方式申请或系统申请,且保留证据,同时注意单位有无足额支付休假期间工资。
此外,职工还要留存自己工作年限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
来源:深圳人社、深圳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