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评论员 晓之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向市民征集意见,力争从制度上查漏补缺,帮助我们更好应对未来的突发公共卫生风险。
2020年全球战疫经历,给全球人民上了一堂生动的突发公共卫生防范课。经过全国上下凝心聚力抗疫,中国的疫情防控状况持续向好。近期,低风险地区电影院“解封”、跨省游“重启”等一系列动作,昭示着国内经济社会生活正在常态化复苏。但是纵观全球,情况依然不容乐观。截至目前,全球新增确诊病例数量仍呈现上升趋势,在个别国家或地区,防疫形势依然严峻。经此一疫,我们付出了较大代价,却也养成了更健康的生活习惯,收获了应对大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同时也给所有人带来深刻思考:对于未来的种种不确定,我们如何能更好面对?
深圳的答案是: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公共卫生的突发性决定了应对此类风险更需要从制度上查漏补缺。一方面,在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我国在较短时间内初步遏制了疫情蔓延势头,随后取得了武汉、湖北保卫战的胜利,制度优势在战疫中得到了有力凸显;另一方面,此次战疫经历,也暴露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体系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在此背景下,深圳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出台《征求意见稿》,对监测、预警、报告、处置、信息发布以及应急准备、应急物资储备与供应、应急保障等方面做出严格要求,为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供坚实的法律后盾。
用法治方式化解风险,深圳不断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向法治化迈进。《征求意见稿》对哨点单位、各级政府部门提出严格要求,哨点单位发生相关情况要在2小时内上报;市、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在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市卫生健康部门、市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在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市政府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决定……明确各部门责任,及时层层上报,《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不仅用法治化的方式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也为深圳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下生动注脚。
需要看清的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需依靠群众的力量。《征求意见稿》不仅对有关部门提出要求,还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信息,并保护好他们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对于拒不配合预防控制措施的,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有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内的突发事件应急法规制度,将能进一步提升我市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为今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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