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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网评论员 晓之
日前,深圳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根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作为世界上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国之一,我国对于塑料污染的治理已久。塑料制品是生活中常见的消耗品,为广大消费者带去便利体验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早在2008年6月,我国便开始施行“限塑令”,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进入2021年,深圳从“限塑”迈入“禁塑”,商场、超市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正式成为过去,人们日常消费的习惯也在发生转变。
“限塑令”的执行,更多是聚焦在消费端发力。一方面,有偿使用塑料袋,在一定程度上让消费者养成了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的习惯,另一方面,“限塑令”也成为商家对塑料袋进行收费的“正当理由”。
从“限塑”升级为“禁塑”,一字之差,塑料污染治理的紧迫性呼之欲出。由“限”变“禁”,最大的差别,是将塑料污染治理的重心从消费端转移到供给端,简单来说,就是限制商家生产、提供、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从源头端遏制塑料污染的进一步扩大。
杜绝“白色污染”,深圳正在全力出击。“禁塑令”的出台,是深圳环境治理不可或缺的举措之一,对于深圳打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深圳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正因为对“美丽深圳”有着共同的追求,市民对于治理塑料污染并不缺少共识,从这个角度而言,深圳有着“禁塑”的基础条件和先天优势。
“禁塑”是一场艰苦的战争,好在我们已经迈开关键的一步。目前,深圳各大餐饮品牌、超市,都已纷纷响应号召更换塑料制品,使用纸质、木质制品进行替代。但在城中村、集贸市场等场所,因为范围广、地点隐蔽、成本高等原因,偶尔仍能看到一些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身影。这也提醒我们,“禁塑”需要多管齐下。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科研部门要加大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只有从生产、提供、使用等共同发力,才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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