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调整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电动自行车通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通告》比原方案,减少了229条限行道路。
电动车作为城市里最接地气的交通工具,不仅节能环保,而且极大地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但同时,其管理难度大、管理覆盖面大,一直是城市交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为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强化公共文明建设,深圳多年来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重拳”治理。采取路面查处、社区源头管理、进企校宣传、上门提醒、联合惩戒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快递外卖行业及一般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治理。严格的治理是让电动车的使用更安全了,但也压榨了不少电动车的空间。尤其是有的道路可以通行、有的道路又不可以,这种不连贯给市民增加了不少麻烦。大家本来是为了节省时间才骑电动车,绕过限制通行区无疑增加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经过本轮调整后,原特区内辖区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道路共47条、片区11个,与原方案相比减少了229条道路、12个片区,彰显的是宽严相济的温度。电动自行车涉及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便利与否的问题,随着交通环境的变化应有改进,而市民作为使用者,可以说是城市道路实践方面的“专家”。以市民意见为主,才更能贴近需求。
当然,路漫漫其修远兮,从长期看,我们还有很多改进的空间。如何在妥善处理电动自行车的同时向群众交出公共安全的满意答卷,是城市管理者需要思考的问题。例如,进一步完善自行车道,打造更加发达的自行车道网络,来缓解“两个轮子”和“四个轮子”抢道的尴尬;完善公共停放电单车区域和充电设备、规范充电价格,纾解群众充电难问题,防止电动车入户的安全隐患;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加强监管,杜绝伪劣电动车进入市场。
民生问题“以硬对硬”的确够有效、够立竿见影,但却难形成合力。在凸显力度的同时兼具温度,倾听使用者的声音,才是城市管理的应有之义。
文字:刘梦婷
主播:张蓝云
剪辑:战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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