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自然涉嫌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钟自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钟自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钟自然利用担任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原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钟自然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钟自然出生于1962年8月,安徽桐城人,曾在原地质矿产部和原国土资源部工作多年,2014年任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8年自然资源部成立后,钟自然任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党组书记。直至2022年9月卸任。
2024年第一个工作日,即1月2日,钟自然被查,6月21日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钟自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公器私用,将地质调查、矿产开发等权力作为敛财纳贿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矿权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保密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钟自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2024年7月,钟自然涉嫌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对钟自然作出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