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新闻网站联盟(简称中国城市网盟),是以中国主要城市设立的、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城市新闻网站为主要成员。
一、 联盟的宗旨
中国城市新闻网站联盟(简称城市网盟),是以中国主要城市设立的、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城市新闻网站为主要成员。
联盟的宗旨:促进国内外城市新闻网站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整体提升城市新闻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联盟价值观:坚持诚信,需求导向,热情服务,乐于合作,自主承诺,注重实效。
二、 联盟的成员
1、 加盟条件
1)联盟成员单位必须具备自主发布新闻资质。
2)联盟成员必须是所在城市的主流媒体。
3)联盟成员应为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城市新闻网站;地方市委宣传主管部门已经推荐其申报许可、或者准备推荐其申报许可的城市新闻网站。
4)接受并率先实现网盟的价值观。
2、 成员发展优先顺序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其他重要的地级市和会员城市的国际友好城市。
3、 加盟方式
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的新闻单位网站符合条件、接受联盟的价值观和章程,执行合作规范,履行成员义务即可加入。
其他城市和其他地方网站采取推荐审核制。中国城市新闻网站联盟是开放的,今后可以吸纳更多新的城市加盟,但对新成员的加入设置入门条件,履行相关程序——自愿申请,需要两名会员的联合推荐,在年度总裁(总编)联席会议上经2/3正式会员通过,方可加入。
4、 加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联盟会员拥有以下的权利:
A、 对本联盟的组织和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B、 优先参加本联盟发起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C、 可在章程范围内合法运用联盟的公共资源。
联盟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A、 遵守本联盟的协议和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承担和完成本联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B、 联席会议及相关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成员每年轮流承办,费用自筹与酌情收取成本费相结合,其他联盟成员可自愿申请承办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其他活动,得到会议委托承办权的成员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配合会议的召开。
C、 联盟成员有义务向联盟伙伴提供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网络资讯等方面的援助。
D、 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网络宣传规则,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从事与之无关的业务,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
5、城市网盟增设特约会员席位
A、 城市传统媒体电子版或新闻网页以及地级市主流网络媒体,经自愿申请,符合条件可成为特约会员。
B、 联盟特约会员也要遵守联盟的链接义务。
C、 联盟特约会员有权力参加联盟的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宣传、培训和经营等合作,但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 影响力较大的特约会员网站可经推荐和联席会议表决程序成为正式成员。
三、 联盟的组织机构
(一)总裁(总编)联席会议
联盟设总裁(总编)联席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联盟所有成员单位的总裁(总编)或由总裁(总编)指定的全权代表将成为联席会议的正式代表,联席会议将每年举办一次。联席会议具有对联盟章程、联盟公约及联盟工作计划的审议决定权,还可豁免某个成员的特定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批成员加入和批准非联盟成员取得观察员资格的请示。
(二)网盟常务理事会
联席会议设立常务理事会在联席会议休会期间代理联席会议的职能,负责落实与协调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和相关事宜,同时可以对联盟的紧急事务进行相应的处理,常务理事会具有联盟日常事务安排和紧急事务处理的最终解释权,在裁决争议和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常务理事会将在常务理事会中选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每届常务理事会任期二年,每年更新常务理事30%。理事长为联盟的主持人以及“经理人”。秘书长将担当联盟的联络人和协调人。联盟理事单位轮流承办每年的总裁(总编)联席会议。
常务理事单位的条件:
1、有实力、有规模、有影响的具有国务院新闻网站许可的联盟正式成员;
2、有意愿,有能力,有支持(有威信),承办联席会议;
3、有意愿,有能力,有支持(有威信),组织领导网盟成员开展专业领域技术的推广和共享;
4、积极参与、支持、策划网盟的活动。
联盟将联盟秘书长单位设立联络处和远程工作交流平台,联络处将负责联盟日常事务的联络工作及为联盟成员提供咨询服务,远程工作交流平台将作为联盟成员日常远程交流的使用工具。
(三)设立专业委员会
联盟设立新闻宣传与评奖委员会、网站广告经营委员会、数码娱乐业务委员会、增值业务委员会、大型活动策划委员会、技术应用委员会、联盟协调和战略发展规划委员会。各委员会负责人将在联席会议中由联盟成员自荐、推荐产生,并自主承诺,联盟成员可自愿参与。各委员会将分别负责联盟的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网络媒体综合服务等工作,组织联盟成员相互交流经验,负责联盟大型活动的咨询和协调工作。
四、联盟的运作机制
联盟以民间联合体的形式对外出现,联盟统一向国内外媒体推介、宣传联盟及成员单位,统一维护联盟整体和各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联盟的章程、协议和年度内活动计划由联席会议商定。常务理事会在休会期间负责落实、协调和监督的工作。联盟成员有权随时提交新的建议和其他反馈信息,由秘书长单位集中收集整理后转交给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常务理事会将向大会提交联盟年度内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的提议,联席会议将对提议进行民主投票表决,通过三分之二选票的提议将成为联盟的正式工作方案。
联盟成员在休会期间以联盟的名义与其他成员进行的联盟工作方案以外的活动必须符合联盟章程的要求,同时需要得到联盟常务理事会的许可。
五、联盟的主要活动内容
1、联席会议
联盟总裁(总编)联席会议每年举办一次,由联盟理事单位承办。联席会议对联盟章程及公约进行修改;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进行成员加盟审批、确定联盟组织结构等工作。
2、组织优秀网络作品评选活动
联盟每年组织一次优秀网络作品评选活动,联盟建立统一的作品展示平台,各联盟成员按评选要求提交评选作品,由新闻评奖委员会牵头组织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并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3、宣传与合作
统一制订“中国城市新闻网站联盟”的标识、宣传语和链接方式,联盟的所有成员必须统一链接,统一宣传。
联盟成员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合作。联盟成员进行转载要按相关法律和规定。
联盟成员可以根据需要,抓住某一新闻热点,合作、策划、组织、报道、经营等活动。
4、交流访学与联合培训
联盟成员之间在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交流培训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交流、学习、研讨、考察等活动,也可以联合邀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和权威人士举办活动。联盟的各委员会有义务负责组织、安排和协调。
5、广告联动
联盟倡议建立成员之间的广告联动机制,联盟成员以自愿形式为其他成员提供最优惠的广告异地代理形式。
6、联合技术开发
联盟成员之间可以根据共同的需求自愿组合,联合投资进行技术开发,合作方将共享技术成果和相关产品。
六、退出机制
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联盟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退出联盟。
对违反联盟章程、损害联盟利益的成员,联席会议有权取消该成员的联盟资格,在联席会议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有权代理该执行权。
城市舆情研究院
深圳新闻网处于全国城市网络领头羊地位。在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杂志发布的城市网络综合传播力排名中,深圳新闻网长期位列第一,是全国城市网站联盟发起单位和会长单位,媒体地位与深圳城市地位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