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日报2021年3月3日讯(记者 张瑜)日前,龙华区教育局发布了该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醒,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需提前注意学位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以及租房材料的要求和时限,及时通过“龙华教育”微信公众号——“信息共享”——“学区房查询”自助查询学区房锁定情况。
据了解,关于租房材料的要求和时限方面,龙华区教育局指出,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0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凭证》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居住信息登记方面,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和出具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使用《内地居民采集表》,但无法提供所租房屋《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的家庭,不具备申请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家长可关注龙华区教育局网站的有关通知,在统筹公民办学位后,民办学校如有空余学位,龙华区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第二次招生,报名时住房材料只需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教育部门将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口本;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住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