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好“山海经” 紧擎改革风帆前进
1978年,全国上下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大梅沙村也闻“风”而动。1979年,实行分田到户后,部分村民依旧过着耕田打渔的日子,村里一些劳动力则开始往外转移,到沙头角甚至更远的地方打工。“当时,沙头角有一家商贸公司,业务做得很大,我们村里很多人都去那里打工。”杨官平回忆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1988年,有经商的人来到大梅沙村,承包了村里的稻田用来养虾。“彼时,村民的经济来源除了外出打工外,还有农田租金,村民的生活开始逐渐变得富裕起来了。”说起那时候的场景,杨官平记忆犹新。
20世纪90年代,深圳城市规模和经济迅速发展。跟随改革开放的步伐,大梅沙村大量土地被征用,村里也由此分得了一笔“返还金”和一批“返回地”。对于当地村民来说,称得上是祖祖辈辈以来分得的“第一桶金”,从那以后,基本每家每户都吃上了“租金饭”,这也由此彻底改变了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村民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1992年,深圳开创全国之先河,出台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深圳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作为深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发展起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深圳发端、创建、巩固、发展,深圳市大梅沙股份合作公司也在那一年得以正式成立。
两年后,深圳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鼓励成立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这让大梅沙村民进一步看到了“希望”,那一年,村委把村里的部分集体资产转为村民的个人股权,使村民人人有股权,年年有红利。大梅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骆小军介绍,40年来,在几任董事长的带领下,大梅沙村在改革浪潮中奋勇争先,“乘风”而上。从1992年到1998年,大梅沙村民人均年收入从2千元跃至5万元。“我们还为村民推出了免费体检、在节假日发放慰问物资,并对培养出大学生的家庭给予资金奖励。”
“我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想着怎么抢抓发展机遇,让村民过上更加富裕的好日子。”在骆小军看来,传统以“收租子”维系的体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长远来说,我更希望能摆脱过度依赖物业收租的模式,加快向实业等新业态新经济转型,带领村民走出一条加速发展的新路子。”
长河流淌、斗转星移,走在静谧惬意的大梅沙村里,从村民感慨万千的介绍中,街头巷尾老人孩子满溢的幸福感中,不难发现,大梅沙村正以日新月异的变迁见证着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村民切切实实享受到经济飞速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带来的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