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5套保租房首次面向个人配租 租金约为市场价格六折 通过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2024-11-21 07:19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705套保租房首次面向个人配租 租金约为市场价格六折 通过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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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4年11月21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窦延文)昨日,市住房保障署启动7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配租工作。此次共推出房源2705套,面向符合条件的市民配租,租金按照市场参考租金的60%确定,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据悉,这是自2023年8月1日《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深圳首次面向个人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本次配租的房源分布在光明区、坪山区、大鹏新区,共7个项目270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光明区安联尚璟府项目280套、电建洺悦鹏著花园项目365套、龙光玖瑞府项目138套、安居凤桐苑项目414套,坪山区玖誉雅筑项目186套、燕澜和鸣花园项目634套,大鹏新区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688套。上述7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申请条件,可登录市住房建设局官方网站查看。

缴纳社保1年以上可申请

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个人。认租本批次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租金最低为13.8元/月·平方米

记者获悉,此批配租的房源均为商品房项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配租面积标准普遍较高。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三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5-70平方米的两房户型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5-70平方米的两房户型住房或建筑面积66-99平方米的三房户型住房。

另外,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项目配租面积要求另行规定,以通告为准。

租金标准方面,安联尚璟府租金标准为23.4元/月·平方米;电建洺悦鹏著花园租金标准为25.8元/月·平方米;龙光玖瑞府租金标准为23.4元/月·平方米;安居凤桐苑租金标准为24元/月·平方米;玖誉雅筑租金标准为22.2元/月·平方米;燕澜和鸣花园租金标准为21元/月·平方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人才公寓租金标准为13.8元/月·平方米。

11月20日11:00开始网上认租

认租家庭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成功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租编号。网上认租时间为:11月20日11∶00至11月29日18∶00。

此次配租与以往公租房配租不同的是,认租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认租情况,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摇号结果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

近年来,随着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变化,深圳住房保障政策也随之调整,并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接轨。目前共有三种保障性住房类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又分为政府组织配租和社会主体出租两类。在保障对象方面,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深圳户籍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等群体供应。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