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校可招标确定校外配餐单位 家长代表比例不低于55%
2018-09-03 11:14 来源:深圳新闻网
今年新增学校:坪山实验学校(南校区)
形成四方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
《通知》显示,全市学校校外集体配餐管理工作目前是形成四方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四方包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及各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学校、集体配餐单位。
具体是如何明确管理职责的?《通知》指出,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所辖学校校外配餐工作,指导校外集体配餐单位招投标流程,并监督所辖学校的校外配餐服务活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及各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学校和集体配餐单位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
另外,学校是责任主体,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集体配餐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并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全面负责,各集体配餐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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