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成人教育: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2024-11-12 11:14
来源: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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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成人教育: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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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来源: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紫先生

投诉对象:深圳市明志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消费者诉求:退款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24年9月24日在该商家处缴纳19960元购买成人学历提升服务,并与商家签订学员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本人成功报名7日内申请退费,商家有权扣取本人实付金额25%的课程及服务费。后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学习,本人于2024年9月30日向该商家提出解除协议申请退款,并表示愿意按照协议约定成功报名7日内扣除违约费用,但商家仍拒绝退款。

调查、调解情况: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商家,商家态度恶劣拒绝调解,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后工作人员向商家发送调查函,商家签收函件后无任何回应。经查,该商家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平吉大道1号建昇大厦B1819。

后续措施:

针对该商家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深圳市消委会通过深圳新闻网等渠道进行公示。。

深圳市消委会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并视情况按照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投诉、信用推送、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手段,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常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