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教育: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2024-06-21 15:37
来源: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热度

远华教育: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人工智能朗读:

投诉来源: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施女士

投诉对象:深圳市远华教育有限公司

消费者要求:退款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2023年2月13日在该商家处签订中级工程师服务保障协议书。合同签订当日首付9000元,合同约定本人需要参加2次中级职称考试,若均未考试合格,则商家须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9000元。后因参加两次考试均未合格,本人于2024年1月15日向该商家提出了退款申请,商家分3次退还本人共5000元,剩余的4000元迟迟不退还。

调查、调解情况: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工作人员多次和商家进行沟通,商家均以资金困难,无力退费等原因敷衍,拒不退还消费者剩余钱款。经查,该商家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桂木园社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A栋22B1。

后续措施:

针对该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市消委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官网以及深圳新闻网、i深圳APP、都市频道、FM105.7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

市消委会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并视情况按照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投诉、信用推送、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手段,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

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常军平]